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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

日期:05-26 14:54

 一、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的区别

  诉讼任务不同。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,即反驳控方控诉,证明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或罪轻,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;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。适用范围不同。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,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、自诉案件的被告人;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、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。权利内容不同。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、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,有些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;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,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。产生的根据不同。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是根据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依法指定,而刑事代理人参与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。诉讼地位不同。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,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,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,是依附于被代理人的,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。权限范围不同。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,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,其授权也仅仅在于辩护人参加诉讼;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,和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必须授权决定。


  二、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

  1、产生根据不同。

  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授权或法:院指定。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依据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的授权。

  2、诉讼地位不同。

  虽然辩护人与代理人都非刑事诉讼主体,但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,以自己的意志进行辩护而不受嫌疑人、被告人约束;而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,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,依被代理人的意志从事代理活动。

  3、适用范围不同。

  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、自诉案件+的被告人;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、自诉案件的自诉人、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,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往往相反。

  4、诉讼任务不同。

  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,即反驳控方控诉,论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或罪轻、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。而刑事代理的职责在于维护,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。

  5、权限范围不同。

  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,不存在被告人、犯罪嫌疑人授权问题,其授权也仅仅在于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,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参与诉讼,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授权决定。

  6、权利内容不同。

  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等广泛权利,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亦不享有的,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,且不能超出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。

  7、活动名义不同。

  刑事辩护人调查取证、提交辩护词时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,而刑事代理人进行活动时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。

  三、刑事辩护的审判流程是怎么样的

  1、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、鉴定人、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,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,注明身份、住址、通讯处等,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,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。

  2、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,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,应及时与法院联系,申请延期开庭: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,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;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,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;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。

  3、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,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。

  4、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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