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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予起诉就是无罪吗

日期:08-18 15:29

 一、不予起诉就是无罪吗

 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不起诉就等于不构成犯罪,因为构成犯罪是肯定有案底的,如果检察院不起诉就不会有案底。检察院不起诉分成酌定不起诉跟法定不起诉两种情形,像是犯罪嫌疑人死亡、情节轻微,不认为是犯罪的,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。


  二、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

  酌定不起诉的,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,主要有以下几点:

  1、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,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;

  2、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,或者是盲人的;

  3、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,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;

  4、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;

  5、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;

  6、在共同犯罪中,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;

  7、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;

  8、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;

  9、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。

  三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

 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、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,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,重大、复杂的案件,可以延长十五日;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,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,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,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,可以延长至十五日。

 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,改变管辖的,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。

  在人民检察院起诉之后,法院才会依法审理并定罪量刑,既然人民检察院没有起诉,在法律层面上就不能说当事人是有罪的。但是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之后,如果公安机关有异议,公安机关是可以申请复议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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